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新《未保法》第40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Р教师法新教师培训Р2021/1/5Р6РР思考:Р中国教师是否可能成为国家公务员??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Р教师法新教师培训Р2021/1/5Р7РР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Р(一)教师的权利? 是教师特有的权利,属于公权,不能随意放弃。? 教师特有的权利具体包括:?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 理解时注意几点:? A 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B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的该项权利;Р教师法新教师培训Р2021/1/5Р8РРC 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РD 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解聘的人员,这一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 E 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属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Р教师法新教师培训Р2021/1/5Р9РР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Р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三个内容:? A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权;? B 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权;? C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权。Р教师法新教师培训Р2021/1/5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