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主讲:彭蓬copenhagen0603@第一节土地管理法什么是土地?“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活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9页。1.1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1.1土地的定义土地一语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指由土壤、气候、地貌、水文和生物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狭义的土地,指地球的陆地表层,包括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岛屿等一切土地。土地的定义美国不动产法将土地定义为上至地表的上层空间,下至地心。包括地球表层(土壤、砂石),土地中的矿物、石油和天然气。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规定。土地的定义我国《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土地的定义矿物、石油和天然气。我国法律对土地内容的界定中不包括土地中的矿物、石油和天然气。矿物、石油和天然气在我国属于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者仅拥有对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定义空间。空间包括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高架铁路、空中走廊、高压电线、地下铁路、地下停车场、地下给排水管线等就是充分利用空间的实例。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上还没有正式的法律对空间权加以规定,就其性质而言,空间权属于不动产之一种。空间,包括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为土地的一部分。地上地下空间如不属于土地,则土地无法使用。当然,为社会公益发展需要,可以对此空间的范围进行一定的界定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