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筑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第2版)教学课件作者蔡红新7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pt  |  页数:48 |  大小:1504KB

文档介绍
总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确定分期分批的项目组成,各批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顺序及时间安排,全场性准备工程,特别是首批准备工程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当工程项目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只需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即可。而对于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只负责审核而不管编制。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施工进度控制程序与内容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2)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有无重项或漏项。3)项目总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分目标的要求一致,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他施工进度计划协调。4)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满足分期投产使用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5)是否考虑了气候对进度计划的影响。6)材料物资供应是否满足均衡性和连续性的要求。7)劳动力、机具设备的计划是否能确保施工进度分目标和总进度计划的实现。8)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如何;应防止施工单位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建设单位的违约、索赔事件的发生。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二节施工进度控制程序与内容9)建设单位提供资金的能力是否与进度安排一致。10)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11)进度计划应留有适当的余地,如应留有质量检查、整改、验收的时间;应当在工序与工序之间留有适当空隙、机械设备试运转和检修的时间等。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协助施工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对一些不影响合同规定的关键控制工作的进度目标,允许有较灵活的安排。需进一步说明的是,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施工单位的基本义务。将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不解除施工单位对进度计划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同样,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计划时,也不应过多地干预施工单位的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等。上一页下一页返回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