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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810KB

文档介绍
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效力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1、协商解除2、单方解除用人单位解除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即时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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