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二审法院遂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法律分析合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做到以下方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正当;没有超越职权范围;没有滥用职权以及没有明显不当作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之一,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往往成为诸多行政法案件中法官常考量的重要因素。行政主体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成为衡量本案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所在。本案法条规定中的“应当”作何理解无疑成为决定该案判决结果的关键要素。需要进一步明晰的是:停车静让是该义务履行的明确方式,而非普遍意义上的单纯减速。《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以调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关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对于他人人身和财产具有法益危害性的行为是该法的打击对象。案中路人早已迈上斑马线,横穿马路意图清晰;后到的汽车驶往路人即将行走路径,保持原速行驶,对行人的人身安全具有极高的现实危害可能性,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因此,案中行政主体适用法条正确,满足合法行政的条件。3、启示意义(1)、这个案件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具体化了。?(2)、法律的正确实施离不开执法部门认真、扎实的执法工作。应当承认,驾车人在“斑马线”上不让行人的事件每天都在发生,但实际被处罚的却屈指可数。(3)、当事人较真求真的法治精神可嘉。按一般人的思路,不就是100元钱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当事人相信法律,依法解疑。法律制定出台的宗旨不是让人违反的,而旨在希望人们恪守。预防教育并规范行为应当是法律的首要目标,亦是实现社会秩序的应有之义,而惩罚与管制则是次要的。法律能够被公民正确理解并遵守是预防教育与规范行为目标实现的前提。感谢观看~????????感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