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作业,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机械作业分包不包括项目部租赁外部设备自行组织施工的行为,该种行为按照局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劳务分包不包括项目部聘用外部技术人员或劳务用工,外部人员聘用按照局临时聘用工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负责本项目施工分包的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合格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和推荐,负责施工分包的立项、报审和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与解除工作,负责分包过程监督管理和结算、清算工作。立项招标合同评审审批权限含立项申请表、分包情况说明、经济效益分析等E<5050<E<200E>200招标资料评标资料合同修订谈判评审(文件)(分包商的投标报价及资质,选择的过程和会议记录)(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做好合同谈判记录)(评审表及会议记录)二、分包管理流程图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合同交底分包清算分包结算合同报审报审表工程分包合同(会同交底书)坚持“先结算、后支付”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月报、季报(清算协议)上级主管部门三、分包审批权限工程分包应按单项分包工程预估额度,分层次按权限进行审批后,才能实施。施工分包的常规审查和批准权限为:(一)合同额小于50万元的分包,由项目部自审,项目经理批准。(二)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内的分包,项目部审查后,对局直管项目,由局经营管理部批准;对工程公司管理项目,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三)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时,项目部自审,工程公司审查,局经营管理部审核,局领导批准:1、500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2、超过500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对于前期已审批过的分包项目,后期条件相同、单价相同分包项目可参照前期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当一个分包方在同一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分包结算金额累计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5%及以上时,项目部应按该项工程分包审批时高一档的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批,并说明超合同总金额结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