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中国残疾人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的政治论断,提出了“努力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的战略号召。习近平总书记两次重要指示今年3月和5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致信祝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30周年,并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一、如何看待残疾人问题(一)残疾和残疾人定义(概念)(二)残疾人口结构状况(三)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一、如何看待残疾人问题(一)残疾和残疾人定义(概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一)残疾和残疾人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完成的《世界残疾报告》于2011年12月6日在中国发布。报告指出:全球人口残疾率估数已由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10%升高至如今的15%。按2010年全球人口数量估计,全球超过10亿人或15%的人口带有某种形式的残疾而生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2011年5月):残疾指身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残疾人指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12月):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一)残疾和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