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PPT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60 |  大小:1107KB

文档介绍
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案例1]我单位年轻职工提出,既然国务院1997年26号文件(《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享受长期给付的养老金,那么满15年就不缴纳了。是否可以?我们无法作答。[评析]在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违法行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未履行这一义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从实际收益来看,多缴费将来肯定会多领养老金,对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呢?[案例2]我们是特殊工种,55岁退休。当地社保局给我们念省里的文件,说是医疗保险费要缴到60岁,我们觉得不合理。对吗?选自《中国社会保障》2005年第2期[评析]从事特殊工种者,按照劳人护[1985]6号文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8年,同时连续工龄满10年的,均可在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对特殊工种而言,男55周岁、女45周岁也是国务院法定的退休年龄,准确而言并非“提前退休”。按国发[1998]44号文,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对退休人员有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之一就是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此以外,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也不应缴纳。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