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广东东省省社社会会保保险险基基金金管管理理局局Р 粤社保函〔2012〕264 号Р 关于实行自助打印参保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Р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及参保人、各有关部门:Р 为规范业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我局从即日起开通《广东Р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简称《参保证明》)自助打印服务。现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Р 一、《参保证明》的使用。《参保证明》分单位和个人两种,Р分别显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参加我局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和参加养Р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明细。自助打印的《参保证Р明》自动生成授权码,附加有效期,并自动加盖证明专用章,可Р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在我局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必要时向Р相关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查验时可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Р局网站()依据授权码核查。Р 二、自助打印操作方法。参保证明自助打印同时开通现场和Р网上服务。现场服务设在我局一楼业务大厅,参保人将身份证(二Р代)放到自助打印设备感应器上,选择“年度”后,即可打印《参Р保证明》。参保单位凭单位代码和密码查询打印。网上服务请参保Р单位和参保人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查询和打印。Р 三、相关业务调整。实行参保证明自助打印服务后,我局除Р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Р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5 号)规定继续Р受理企业为建立企业年金申请开具参保缴费证明外,不再另行出Р具其他参保缴费证明。我局业务窗口同时停止办理打印参保缴费Р证明业务(申请企业年金开具参保缴费证明业务仍在三楼办理)。Р 附件:1.单位参保证明(样例)Р 2.个人参保证明(样例)Р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Р 2012 年 12 月 20 日Р (联系人:林文娇,联系电话:020-38818611)Р 2Р3Р20.59 16.47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