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劳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劳动者的义务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2、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三节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