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减免征税、优先用地;为扶持本国手机生产企业,对外国移动电话厂商实施生产限额和进口限制;国有企业濒临破产时,国家总是“保大放小”等。?5.垄断是竞争的直接对立物,其本质是限制、排斥其他竞争者,或使新的竞争者无法进入市场;而不正当竞争则是一种竞争,其本质在于“不当”,与正当竞争相对立。Р8Р经济法概论岳军要主讲Р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Р(一)假冒混淆行为?1.概念? 指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的名义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2.表现?(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上述行为基本上属于经营者盗用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Р9Р经济法概论岳军要主讲Р以下概念需清楚界定:Р“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具备两个特性:一是商品的知名度。其标准应根据该商品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的消费者知名程度。只要商品在本领域内、本行业里为绝大多数人所知晓,并享有较高的声誉,就可称之为知名商品;二是商品名称的特有性。即自己特殊具备的,不同于其他同类产品的名称。?“特有”:是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已作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包装”:是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Р10Р经济法概论岳军要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