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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章律师仲裁代理实务ppt课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843KB

文档介绍
有一定的强制性Р(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Р1.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共同自愿地将争议事项交由仲裁机构裁决;而诉讼则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另一方无论是否自愿,都有义务参加诉讼。?2.仲裁机构通常是专门的民间团体,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指定仲裁员进行仲裁,而诉讼的主体——审判机关,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独立的国家机关,或者说都是专司审判的司法机关,并且人民法院的法官也通常是由国家任命的,进行诉讼时,双方当事人无权选择法官办理案件。Р3.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仲裁机构本身不能强制执行,而必须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强制执行。?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除非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诉讼,在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Р二、独立公正原则Р1.仲裁机构不隶属于行政机关。从根本上说,仲裁机构必须是非行政性机构,否则无法摆脱行政机关的干预,影响仲裁的公正性;?2.仲裁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3.仲裁机构之间,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三者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除业务往来和业务监督之外,相互不能干预。Р三、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原则?四、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五、处分原则?六、法院监督原则Р案例分析10—1Р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争议发生后双方用传真的方式进行交涉,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在审理过程中乙公司又撤诉。后双方又进行了磋商,订立了新的仲裁条款。双方约定对货物质量发生的争议,应交由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拒此申请仲裁,请求乙公司赔偿由于货物不合格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并且要求解除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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