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看作是最终目标,而把作品的最后完成权交给观者。让观者进入它的艺术境界。广告摄影视觉创意的形式美是指构成摄影作品的外部形式的物质的自然属性(形状,色彩,线条,质感,光影等)及其在空间,时间里按一定的规则排列组合而呈现出的审美特征。形式美是一种依存的美,它要遵循自身的变化规律,但更重要的是服从内容的要求,更完美,更准确,更深刻的表现内容,真正美的广告摄影视觉创意形式应与表现的内容用融为一体,美的视觉形象应该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歌德曾说:“题材与表现它的方式必须与明显的艺术规律有联系,那就是和谐,清晰,匀称,对比等,这样艺术作品看上去就会觉得美丽。”多样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高级形式,是指广告摄影视觉创意形式组合的各部分之间要有一个共同的摄影视觉结构形式和节奏,使人们感到广告摄影视觉创意作品既有变化和差异,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统一中有变化;变化中求统一。1. 广告摄影视觉创意的主从与重点任何摄影的艺术感受都必须具有统一性,为了摄影作品完整统一,摄影作品的视觉各组成部分应有主从之分,视觉重点与一般的区别,一个完整的广告摄影视觉创意的构成,必然在整体上表现为主导的视觉形象与从属的视觉形象,并由此派生出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广告摄影的重点是指摄影作品中有意识的突出或强调某个部分,使其成为整体中最能产生视觉吸引力的“视觉中心”或“趣味中心”,从而达到视觉形象的主从分明。广告摄影视觉创意的对称与均衡所谓均衡是指在指定的摄影视觉空间范围内,视觉形式构成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均衡有静态和动态两种表现形式;静态就是指对称,体现出一种严格的摄影视觉制约关系,能表达出视觉的秩序性,稳定性,庄重等心理感受,给人以视觉的美感;动态均衡是指视觉元素不等质和不等量的形态求得非对称形式,在静中偏向于动,具有视觉上的情感倾向和动势感,给摄影视觉构成带来无限变化与美的情趣,开拓摄影视觉新的表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