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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鞍山市第一中学师德师风教育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64 |  大小:2116KB

文档介绍
了崇高的威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被评为县模范教师,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到张某某,想让他的侄子进入张某某任教的毕业班,但由于该生成绩较差,被张某某按照学校的规定拒绝了。不久,教育局忽然收回张某某所获的模范教师称号,收回所得奖金,理由是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张某某不配得模范教师称号。?张某某得知此事立刻找县教育局交涉,要求县教育局承认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保护自己辛劳得到的荣誉称号。但县教育局不予理睬。张某某所在学校议论纷纷,人们传说张某某出了问题,要不怎么回被剥夺“模范教师”称号?张某某为此精神恍惚,精神压力很大,以至住院月余,花去医疗费500余元。在朋友的指点下,张某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县教育局非法剥夺自己的荣誉称号,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县教育局返还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原有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Р7РewfewР(二)科学研究权。?(三)管理学生权。?(四)获得报酬待遇权。?(五)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Р8РewfewР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Р(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二)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案例ⅢР9РewfewР某校化学教师赵某参加了县教育学会组织的为期一天的学术研讨会。事先未向学校请假,也没有和教同班课程的其他教师串课,致使他所任教的两个班各有一节化学课没有上。学校按旷职论处,按照本校的有关规定,扣发其当日的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教师赵某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这所学校的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诉。其申诉理由是依据《教师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要求返回扣发的工资和奖金,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取消对其所做的批评。Р10Рewf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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