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纳税筹划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52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为的延续,规定实际取得收益人即转租人应当就转租的差额缴纳房产税。以湖北省为例,张某应缴纳房产税:(1800000-1450000)×12%=42000(元)Р案例1:巧签房屋转租合同的税收成本分析Р(4)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再转租所得应当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税凭证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但不再重复扣除基本费用标准。Р案例1:巧签房屋转租合同的税收成本分析Р同时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在转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同时,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l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此计算年个人所得税:(1800000-90000-6300-2700-1800-42000-1450000-800×12)×(1-20%)×10%=15808(元)。Р案例1:巧签房屋转租合同的税收成本分析Р以上合计张某应缴纳地方各税:90000+6300+2700+1800+42000+15808=158608(元)。? 房主应缴纳的地方各税(费)为255200元。其中:营业税:1450000×5%=725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500×7%=5075(元);教育费附加:72500×3%=2175(元);房产税:1450000×12%=174000(元);印花税:1450000×1‰=1450(元)。? 张某与房主共同应缴纳地方各税费:158608+255200=413808(元)。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