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商标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2010年9月26日,商评委根据二审判决作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撤销第800816号“红牛及图”在“咖啡、冰红茶、非医用营养液”商品上的商标注册。3、商标的合同,“达娃之争”。娃哈哈与达能合资,达能公司与香港百富勤持股51%,娃哈哈持股49%,香港百富勤将股权转让给达能,达能持股51%,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遭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拒绝,因此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署有这样一条“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律师如何这一条:娃哈哈如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达能想低价并购娃哈哈与达能非合资公司51%的股份,全面控制整个娃哈哈的,娃哈哈不同意被其并购,于是达能以娃哈哈违反了所谓的“同业竞争”条款及“滥用娃哈哈商标”为由,以诉诸法律来胁迫娃哈哈将股权出售给他。 2009年9月30日,经历了一系列纠纷与争执之后,娃哈哈和达能双方正式和解。达能将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份以3亿欧元的价格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双方终止了与诉讼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4、商标的许可;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王老吉创始于1828年,主要有广州和香港两脉,广州王老吉在民国时期,注册了王老吉商号、商标、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等一系列无形资产。1956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国家以赎买方式从王老吉第四代传人手中承接了广州王老吉商标、秘方、工艺、员工等所有生产资料,成为国有企业并发展至今。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广州王老吉作为下属企业纳入广药集团管理,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归广药集团持有。1995年,羊城药业(王老吉药业的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签约,将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授予香港鸿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