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制中心负责《深圳市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项目工作指南》的制定,并作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应根据实际病例的发病和流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测与防治方案,进一步强化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的专业技术培养,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Р(四)辖区管理Р一方面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的病例报告、调查处理等实施过程遵循辖区管理原则;另一方面,按照我市现行财政管理模式实行统一计划、各级财政分级核拨的原则执行。Р第三章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Р一、组织机构Р本项目在市政府领导下和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执行单位,负责日常运转工作;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街道预防保健所)、医疗及其他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能承担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Р二、部门职责Р(一)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Р1、制定全市有关文件、方案、工作指标及考核标准;Р2、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发布暴发和流行预警;Р3、当暴发和流行发生时,适时启动预案,协调和调动市、区各级疾控、医疗机构,参与疫情控制;Р4、组织全市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Р5、定期召开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表彰和研讨会议。Р(二)区卫生行政部门Р1、制定辖区有关文件、方案、工作指标及考核标准;Р2、组织本区各疾控、医疗机构开展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调查处理;Р3、组织辖区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Р4、定期召开辖区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表彰和研讨会议。Р(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Р1、负责《深圳市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项目工作指南》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为监测和防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