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任德国马格斯·布朗克研究院科技世界生活条件研究所所长,1983-1994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1994年退休。哈贝马斯是当代法兰克福学派中最有影响、至今仍活跃在西方思想界的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与老法兰克福学派相区别,哈贝马斯把激进主义引向了改良。他把法兰克福学派的辩证法理论和实证主义、同哲学释义学结合起来,吸取了奥斯丁(Austin,J)的分析哲学和乔姆斯基(Shomsky,N)的语言学研究成果,在批判理论中,实现了“语言学的转向”,以交往行动为核心,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总体性哲学。代表著作《社会科学的逻辑》(1970年)《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1973年)《交往与社会进化》(1976年)《交往行为理论》(1981年)《道德意识和交往行为》一、人类认知与兴趣的三种类型1、经验--分析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的认知兴趣。2、历史--解释科学(精神科学):实践的认知兴趣。3、批判的社会科学:解放的认知兴趣。二、交往行动理论1、哈贝马斯的“三个世界”理论(1)“客观世界”指真实存在的“客体”世界(2)“社会世界”是合法化的个人关系的“总体”,实际指规范、价值及其他被认识到的社会期望(3)“主观世界”即人们“自发的经历”总汇成的世界2、哈贝马斯的社会行动理论根据行动者与三个世界所发生的不同关系,可将社会行动区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目的行动。它以行动者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为前提,指权衡各种手段并选择一种对实现明确目标最适当的手段的行动。第二,规范行动。与社会世界相联系,是行动者以群体的共同价值、规范作为行动取向的行动。第三,拟剧行动是行动者在公众或观众面前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表现的活动,它以“自我表现”为“中心概念”,与行动者的“主观世界”有关。第四,交往行动(也译作沟通行动)是一种主体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互助,并以语言为主要媒介,通过对话沟通,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