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外,公众的义务是对医生的美好期待。?20世纪60年代以后? 医学进入公众视线:1)医学研究;2)医疗事故的法律追究;3)医疗保险;4)新的医疗技术的使用;5)新的生殖技术;6)器官移植Р医学伦理学Р从1962年, Te Linde博士提出关于人工流产的道德问题到1973年美国医院联盟提出“病人权利法案”,医学伦理学已经转变为可以清楚地明确医生职责的有章可循的伦理学。?提出了医生必须给予病人足够的信息:疾病的诊断、治疗,负责医生、是否被列如医学研究、以及与保险的冲突。Р什么是医学伦理学?Р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人权?社会结构?卫生政策及法律Р什么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学?Р人工的程度?人类早期胚胎的道德地位---怎样定义?家庭和遗传谱系的作用?政府和法律的恰当作用Р人类胚胎的伦理定位Р1)受精后的早期胚胎作为人的主体??2)早期胚胎与人的其他组织无区别??3)早期胚胎应比人类的其他组织受到更多的尊重,但又不等同于真正的人??4)保护人类早期胚胎不受损害----美国路易斯安娜?5)承认宫内胎儿不正常死亡是谋杀----俄亥俄?6)2个原核不是人,分裂后就是人,所以不能冷冻----德国Р二、知情同意的原则Р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治疗;?告知实施该技术的必要性、实施过程等与患者作出合理选择的相关的实质性信息; ?接受 ART的夫妇在任何时候有权提出终止该技术的实施,并且不会影响其今后的治疗;?告知随访的必要性;?告知捐赠者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并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Р三、保护后代的原则Р有义务告知供受者通过ART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有义务告知接受ART的夫妇,他们通过对该技术出生的孩子负有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ART将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损害,医务人员有义务停止该技术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