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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37 |  大小:7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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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时期? 秦统一六国后,专门的监察机构应运而生。秦朝在中央设立御史府,最高监察官称御史大夫,下设御史若干人。一部分御史专察中央机关及其官吏;另一部分御史则派到地方监察郡及郡的长官。Р(三)发展时期? Р 1、西汉? 汉武帝执政期间,在中央建立御史府、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个并立的监察机构,以强化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又将全国分为十三部监察区,在中央御史府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区)的监察事务,监察的重点是郡国长吏、诸侯王和地方豪强。Р3、宋元明清时期Р(1)宋代?“台谏合流”与“风闻言事”?思考:从历史上的“风闻言事”得失,看时下的网络“人肉搜索”的利与弊?Р(2)元代? 中央设御史台,在地方上建立了行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负责监察地方官吏。?(3)明清? 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并特别提高了都察院长官的品位(正二品),以显示其对各级官吏监察的权威。Р二、中国古代监察体制Р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创立了监察机构独立,自成系统的领导体制。? (一)秦朝? 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府只对皇帝负责,与总管行政的宰相府并立;监察地方郡和太守的御史只对御史大夫和皇帝负责,与郡的行政、军事长官是监察与被监察的关系。?(二)两汉与隋唐? 中央监察机关也都是独立于政府之外,两汉对地方十三部监察区以及唐对地方的十道(后改为十五道)监察区,都是垂直领导。Р(三)宋代? 中央与地方监察机构是分设的。中央设御史台和谏院,实行“台谏合流”;在地方上,通过路和通判监察地方官吏。?为防止地方监察官与地方势力勾结,还特别规定了监司出巡和失察受罚制度。?(四)元明清时期?中央的最高监察机关与中央总管行政和军事的机构并立。? 如元世祖忽必烈将掌管全国行政的中书省,掌管全国军权的枢密院以及掌管监察的御史台三个机构的关系,比喻为:中书省是我的左手,枢密院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治左手和右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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