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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康复 PPT课件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25 |  大小:1040KB

文档介绍
U出来后肢体功能及生活能力都能尽快达到较好的水平。重症康复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预防性康复,因此,在疾病期即介入,预防功能退化及功能障碍。Р6Р对于不宜开展早期康复的情况 AdlerJ等认为当患者存在有以下情况时暂不宜进行早期康复治疗:1.心率:超过年龄允许的最高心率的70%;在静息心率的基础上下降>20%;<40 次/分,>130 次/分;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应用新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出现新的心肌梗塞。2.血氧饱和度:<88%.3.血压:收缩压>180mmHg或有直立性低血压;平均动脉压<65mmHg 或>110mmHg;新加了血管升压药物种类或计量。4.呼吸频率:<5 次/分或>40 次/分。5.机械通气:吸入氧浓度 Fio2≥60%,PEEP ≥10cmH2O;人机对抗;通气模式为控制通气。6.其他情况:镇静或昏迷(RASS≤3) ;患者明显躁动,需要加强镇静剂量,RASS>2分;患者不能耐受活动方案;患者拒绝活动。Yosef-BraunerO等则推荐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收缩压>200mmHg 或<80mmHg,心率<40 次/分或>130次/分)、心律失常、心梗、呼吸不稳定(血氧饱和度<88%)的患者也不宜进行康复治疗。Р9Р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出现有以下情况时则需要终止治疗: 1.收缩压<90 或>200mmHg, 平均动脉压<65mmHg,不稳定的心律或需要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需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有活动性出血,使用主动脉球囊反搏,出现急性心肌梗塞;2.急性颅内或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损伤,缺血性脑卒中,不稳定的颈椎骨折和脊髓损伤,神经功能恶化,需颅内压监测及脑室引流;3.FIO2>60%,PEEP>10cmH2o,呼吸>35 次/分,需压力控制通气或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其他需停止的情况还包括:患者感到费力,出现胸痛、眩晕、出汗、疲乏及严重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90%等。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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