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市场约束,都在《核心原则》中形成了雏形。РР协议修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彻底修改资本协议的工作是从1998年开始的。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协议将对国际银行监管和许多银行的经营方式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其中,以三大要素(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协议代表了资本监管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实践证明,单靠资本充足率无法保证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自从1988年资本协议问世以来,一些国家的监管部门就已在不同程度上,同时使用这三项手段强化资本监管,以实现银行稳健经营的目标。然而,将三大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并以监管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监管部门认真实施,这无疑是对成功监管经验的肯定,也是资本监管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РР5) 巴塞尔协议ⅢР直接原因:2007 年至2009 年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暴露出目前新资本协议的诸多不足,例如:?•在危机爆发时全球银行的整体资本质量不佳;?•目前的监管体系尚未对杠杆率进行一致的监管;?•金融监管体系中存在的亲周期效应未引起足够重视?•强化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对系统性风险考虑不足等;? 这些都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对新资本协议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Р二、美国的COSO 报告(重点)?(一)COSO框架?1992年,COSO发布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研究报告,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概念,及内部控制应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三项目标。?1. 内部控制的概念:一个由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从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