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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2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13 |  大小:1608KB

文档介绍
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讨论应由各医疗责任组提出或者科主任指定并开出医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本科(组)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三)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的患者,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主持,组织相关科室或全院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必要时申请远程及院外专家会诊、讨论。?(四)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由主管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入院诊断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案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内容由主管医师详实记录在《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本》内,由医务科主持组织的全院性讨论时,各参与讨论的专家应于全院大会诊申请表内签字,医务科存档。?(一)凡疑难手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包括急诊抢救手术、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特殊治疗,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情况及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长。?(二)上述诊疗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三)对于危重患者必须按危重病例信息管理流程图要求进行管理,科室医护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由科主任指定治疗组长分管,应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变化,开出病危(重)医嘱,详细客观地向家属(必要时连同单位负责人)告知病情及转归并签字,予以重点管理。?(四)对于在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的,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为协调抢救事宜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无条件服从对参加救治人员及设备的调配,特殊情况医务科上报分管院长,协调抢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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