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公约组成定义附则 B部分规定的压载水管理时间表船舶建造时间 2009 年之前 2009 年之前 2009 年之后 2009 年或之后但在 2012 年之前2012 年或之后压载水容量 C(m 3) 1500 ≤C≤5000 C <1500 或 C >5000 C <1500 C≥5000 C≥5000 执行标准 2014 年之前至少符合压载水置换或压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 2016 年之前至少符合压载水置换或压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 2016 年之前至少符合满足压载水置换或压载水性能标准,其后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至少符合压载水性能标准压载水置换( B-4 ) 压载水置换标准( D-1 ) 压载水性能标准( D-2 ) ?1)进行压载水管理的船舶的排放应达到: 每立方米压载水中最小尺寸大于或等于 50 μ m的可生存生物小于 10 个;每毫升压载水中最小尺寸小于 50 μm但大于或等于 10 μm的可生存生物小于 10 个。?2)指示微生物的排放不应超过下述的规定浓度: ?(1)产毒霍乱弧菌( O1 和 O139 ):少于 1 个 cfu (菌落形成单位) /100m1 或小于 1个 cfu/g (湿重)浮游动物样品; ?(2)大肠杆菌:少于 250 个 cfu/100ml ; ?(3)肠球菌:少于 100 个 cfu/100ml 。压载水记录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