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第四,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4 4、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第一,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第一,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第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三,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 第三,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 30 30 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15 日。日。 第四,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完毕后,应制作 第四,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完毕后,应制作《《协调协调处理协议书处理协议书》》,由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由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协调处理协议书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