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第五讲 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课件(PPT演示稿)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3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为的一种民事诉讼。一种民事诉讼。??反对不正当竞争团体诉讼、一般交易条件反对不正当竞争团体诉讼、一般交易条件团体诉讼、自然环境保护团体诉讼团体诉讼、自然环境保护团体诉讼??工商利益团体、消费者团体、环境保护团工商利益团体、消费者团体、环境保护团体体??(二)团体诉讼的特征(二)团体诉讼的特征??德国团体诉讼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德国团体诉讼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提起团体诉讼的原告,仅限于有权第一,提起团体诉讼的原告,仅限于有权利能力的公益团体及合格组织,例如工业、利能力的公益团体及合格组织,例如工业、商业工会或手工业工会、经营相同或相关商业工会或手工业工会、经营相同或相关商品或营业上结合的企业经营者。团体的商品或营业上结合的企业经营者。团体的成员无权提起此类诉讼。例如,消费者不成员无权提起此类诉讼。例如,消费者不能以消费者代言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能以消费者代言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团体诉讼的原告只能提起请求法院第二,团体诉讼的原告只能提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止一定行为或者撤回一定的诉判令被告中止一定行为或者撤回一定的诉讼。讼。??根据一般民事诉讼的原则,权利受害者只根据一般民事诉讼的原则,权利受害者只要存在权利保护的必要,可以提起各种类要存在权利保护的必要,可以提起各种类型的诉讼,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以及型的诉讼,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以及给付之诉。但是,在德国团体诉讼中,原给付之诉。但是,在德国团体诉讼中,原告一般只能提起确认之诉或者变更之诉, 告一般只能提起确认之诉或者变更之诉, 主要是不作为请求之诉,不得提起损害赔主要是不作为请求之诉,不得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偿之诉。??第三,团体诉讼原告的起诉是基于团体法第三,团体诉讼原告的起诉是基于团体法人自己的实体权利,并非代理成员或者基人自己的实体权利,并非代理成员或者基于诉讼担当的权利。于诉讼担当的权利。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