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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及业务流程介绍-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3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全额: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全部交入监管账户。具体包括首付款(含定金、诚意金)、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分期付款等各种售房收入。–重点监管:按照预售款的一定比例进行重点监管,该部分资金只能用于工程建设。 -非重点监管:预售款中重点监管资金之外的资金为非重点监管资金。监管方式?重点资金监管监管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形象进度已经结构封顶并已支付完封顶工程费用的开发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标准为项目总预售款的 25% ; –对形象进度达到项目 1/2 并已支付相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重点监管资金标准为项目总预售款的 30% ; –未支付工程费用的,重点监管资金标准为项目总预售款的 35% 。总预算款=预售方案备案中批准的可售建筑面积*预售均价重点监管资金累计支付比例节点 1 节点 2节点 3节点 4 35% 65% 95% 100% 监管方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个月后的,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 35% ; -结构封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65% ; -竣工验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95% ; -完成初始登记的,累计申请完成100% 。-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 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的 5%。-一般情况下,重点资金蓄满后方可申请使用。?重点资金监管拨付节点及比例监管方式结构封顶结构封顶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后后1 1个月个月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各节点可申请拨付重点资金的最高限额业务流程介绍[Image Info] - Note to customers : This image has been licensed to be used within this PowerPoint template only. You may not extract the image for any other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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