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意见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听证制度、违规行政处分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9?(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原则,是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一项卫生行政处罚的特有原则。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时必须正确适用,避免不正当适用和偏差。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四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国家卫生部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原则作出专门规定,表现出国家卫生部对卫生行政处罚行政行为的慎重和严肃。落实这一原则,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首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次要将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事件和行为,做到依据准确、用法得当。10?(五)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是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又一项卫生行政处罚的特有原则。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应当先调查取证,而后再根据调查结果和取得的证据的情况,依法作出裁决。这一原则告诉我们,“先调查取证后裁决”,首先是一作出卫生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不调查取证则不能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其次,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罚必须建立在清楚的事实、足够的证据证明的基础上。否则,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就是不合法的。?(六)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于卫生行政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如罚款)的处罚;或者说卫生行政相对方的一个行为违反一种卫生行政规范时,只能由一个卫生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不得重复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主要解决的是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