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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科应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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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不良反应。 3、眼周使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青光眼、白内障、加重角膜、结膜病毒或细菌感染,严重者可以引起失明。 4、全身长期大面积应用可能因吸收而造成HPA轴抑制、类库欣综合征、婴儿及儿童生长发育迟缓、血糖升高、致畸、矮小症等系统性不良反应。三、适应证、禁忌证和外用前应注意的问题?1. 适应证:皮炎湿疹类皮肤病、红斑鳞屑性皮肤病、自身免疫性皮肤病、皮肤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肿、皮肤淋巴细胞浸润症、白癜风、斑秃、血管瘤、增生性瘢痕、皮肤T细胞淋巴瘤等。?2.禁忌证:对糖皮质激素或其基质等成分过敏是绝对禁忌。各种皮肤感染,如,真菌、细菌、病毒等感染,酒渣鼻、痤疮、口周皮炎、皮肤溃疡等则为相对禁忌,必须评估风险和效益比,在充分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方可考虑使用。?3. 外用激素前应注意的问题:1)首先明确皮肤病的诊断是否正确; 2)是否存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及禁忌证; 3)所选糖皮质激素的强度、剂型是否合适; 4)对拟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是否了解; 5)能否在适当时间内控制病情。 6)病情控制后能否很快减量直至停药。 7)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用药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防范方法。 8)最后,必须注意,使用激素时不能忽视针对病因和诱发因素的检查和治疗。四、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1. 初始强度选择:1)皮肤病的种类和皮损的性质是选择外用激素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2)原则上是首先选择足够强度激素中的最小强度的激素,避免使用过强或强度不足的制剂。3)一般角化、苔藓化或肥厚的皮损以及盘状红斑狼疮、白癜风、斑秃、大疱性类天疱疮等疾病的皮损应首选强效激素;4)轻度的红斑、微小丘疹或脱屑性皮损,尤其是身体柔嫩部位的皮损首选弱效激素;5)其他皮炎、屈侧银屑病及红皮病可以选择中效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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