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信用证制裁条款研究(法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df  |  页数:6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穑��渲幸幌钪匾V缚卣�歉靡�行��虐秃鸵晾士突�删除了某些信用证交易中的客户信息。����访说慕鹑谥撇�欧盟为了实施安理会决议,或着为了实现《欧盟条约》�第十一条赋予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哪勘晡�ぜ�灏踩��共同价值观念,均可实施包括冻结资金或经济资源、禁止金融交易、限制出口信贷和投资等金融制裁措施。�从法律依据来看,涉及集体行动的对外金融制裁,须依据《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第十五条的规定获得欧盟理事会成员国一致通过取得共同立场,然后依据该条约第三百零一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制定经特定多数通过的理事会条例。在被制裁对象并不与第三国家的管辖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理事会条例须事先咨询欧洲议会的意见并经全体通过。�婕爸撇玫睦硎禄崽趵��为欧盟法的一部分,可以直接在成员国适用,并且在成员国法存在冲突的时候具有优先效力。�欧盟金融制裁的适用对象是包括非欧盟国民的所有欧盟内部的经营个人和实体,以及在欧盟成员国注册成立而在欧盟外经营的个人和实体。欧盟理事会对财产、冻结等概念的定义,以及各国的执行机关均有详细的规定,并要求成员国为履行制裁设定相应的责任机制。�在特定条件下,也依照相关程序为食物医药、租金或抵押等基本开支付款所需必要资金提供豁免。�在欧盟成员国,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实体、个人同时受到欧盟成员国本身制裁法规、欧盟制裁法规和安理会决议三个层面的拘束。二、在全球化时代,国际金融制裁与中国的联系不可小觑。一方面中国的进出口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际贸易支付中也正遭受着国际制裁的各种挑战:而另一方面中国虽然对于参与多边经济制裁和使用单边经济制裁均保持谨慎的态度,�但也是多边国际制裁的制定、实施主体,并且不排除发起单边金融制裁的可能。近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支付受到国内外国际金融制裁影响的情况屡见不鲜。不时有贸易方因为国外制裁影响而无法收汇或被延迟付款,有些最终����������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