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要求Р见《科技成果评价管理标准》。Р 第三十九条知识产权管理Р 国华公司自主完成的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须Р在合同中约定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并保证公司可无条件使用其技术成果,任何单位及个人Р不得在未获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将科技成果转让和用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获取、使用和保护详见《知Р识产权管理标准》。Р 第四十条项目后评价Р 对于总费用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对公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将进行后评价。Р (一)项目验收一年后,按照管理权限,由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科技发展部或公司科技信息部组Р织进行项目后评价; Р (二)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后的应用及推广效果,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Р Р 第八章检查、评估与反馈Р Р 第四十一条各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应及时将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至Р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见附件 1) 。Р 第四十二条各所属单位制度执行人应在季度安健环会议上将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Р给各有关部门。Р 第四十三条各所属单位管理部门应根据“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检查与评价表”上的评价意Р见,提出建议并反馈到考核部门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将“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检查与评价表”连Р同改进报告或意见传报公司科技信息部制度负责人。Р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应根据各所属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Р Р 第九章附则Р Р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解释。Р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所属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科技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Р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Р Р 附件: 1.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Р 2.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Р 3.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简表Р 4.科技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Р 5.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Р 6. 科技创新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