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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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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Р 对工程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 建设等Р 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引发中型地质灾害,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处 20-30 万元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Р 人为活Р 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不符合要求的。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 17 动引发Р 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引发大型地质灾害,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处万元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Р 的地质 30-40Р 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 不符合要求的。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 灾害不Р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 予治理引发特大型地质灾害,逾期不治理或者治处 40-50 万元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Р 理不符合要求的。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 在地质对单位处 5-8 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1-2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可能引发小型地质灾害的。Р 灾害危万元的罚款。Р 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Р 险区内对单位处 8-12 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 2-3Р 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可能引发中型地质灾害的。Р 从事可万元的罚款。Р 18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Р 能引发对单位处 12-16 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Р 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可能引发大型地质灾害的。Р 地质灾万元的罚款。Р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3-4 Р 害的活对单位处 16-20 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Р 赔偿责任。可能引发特大型地质灾害的。Р 动 4-5 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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