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国外公共住房政策的成功经验可以总结为政府应作为构建公共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用立法推动公共住房政策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公共住房保障的层次性,并且大力发展住房金融。同时,她还对保障标准以及住房分类供应体系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她认为中国在探索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途径时,必须博采众长,吸取各国的教训,借鉴各国的经验Rα嵴淙衔N夜ü沧》空咴谧》恐贫雀母锖笥赏耆福利性向部分福利性转变,由配给制向非配给制转变,由非商品化向商品化、社会化转变。徐滇庆在《房价与泡沫经济》一文中认为,经济适用房的出台过程相当草率,在理论上先天不足。效率和公平是经济发展的两大目标,经济适用房既不能提高效率,又有害社会公平。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其实行过程中显现了一系列问题,扩大贫富差距,没有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扰乱了住房市场价格体系,降低了社会福利,滋生寻租腐败,鼓励弄虚作假,破坏了社会信用,不利于建立有效地社会救助系统。推行经济适用房混淆了政府在经济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政府应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规则,防止房地产市场垄断,遏制房地产市场中的过度投机行为,将房价增速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出现泡沫经济。政府有责任照顾弱势群体,但是绝对不应当把社会福利和市场机制混淆在一起,对穷人的照顾应当直截了当,和市场交换完全分开,政府直接介入房地产的分配实质上是角色混乱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同样遇到了类似问题,但是也有其一定的优势,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公共住房保障中的比例是问题的关键。陆玉龙在《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制度创新研究》一文中提出住房保障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公共财政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现代产权法则,建立“政府与个人共有产权房”制度。“政府与个人共有产权房贫鹊幕灸α嵴洌骸泄ü沧》空吣J窖芯俊罚虾2凭笱С霭嫔纾辍5常斓崆欤骸考塾肱菽谩罚倒ひ党霭嫔纾月,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