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若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或专户资金不足,由丙方将信息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工程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账户销户后,丙方全额解付该监管资金后,则该协议终止。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乙方挪用、套用资金的,按《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二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三方商业秘密的资料,除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外。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丙方(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项目工资代发通知书流水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工资专户账号总人数(人)工资总额(元)工资单明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名称银行卡号发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