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者,本规则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正确标识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上海家具行业产品标识标注规则”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码标价、字迹清晰醒目、货签对位。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分则4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4.4.1生产者应当建立家具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4.4.2销售者应当保证销售家具产品的质量,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产品出售时,应当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和其他有效凭证。4.4.3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销售者不能因生产企业破产倒闭、撤场而免除对所售商品应承担的“三包”责任。销售者在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应继续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4.4.4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诿。5三包责任范围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一年,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5.1“三包”内容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5.1.1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5.1.2包换: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5.1.3包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