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物作出不同的评价:认识水平对评价的影响显而易见,比如一件事物,虽然它客观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主体需要,具有价值,但是主体可能会因自身认识水平不高而从未意识到此事物的存在和作用,从而作出错误的、有偏差的评价;另外,评价还受主体自身状态的影响。例如对天气的评价,是人们对温度满足人需要的价值判断,同样的天气,有的人作出冷的判断, 而有些人或许会作出热的判断,这并不是因为天气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而是因为主体所处的状态不同,因而对温度的需要也不同。也许认为冷的人身体虚弱,抵抗寒冷的能力比较差,因而需要大量阳光;而认为热的人也许刚刚在外面运动过,出了满身的汗。我们不能说谁的判断是对的或错的,每个人都是在对温度满足自己或他人需要的价值关系作判断。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天气的价值是纯粹主观性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当然不是,综合大多数人的感受,总有一个适合于大部分人的温度范围,这就是价值关系的相对客观性。对学生作出评价也是这样,不同的主体会因自身的阶级立场、认识水平、自身状态的不同对学生日常教育生活中的同一行为作出不同的评价。也许学生认为听音乐、和朋友出去玩可以愉悦身心,身体的放松有利于下一步更有效地学习,而教师或许会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家长也认为是不务正业??他们的评价都无正误之分,他们都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关系作了判断。但是这并不等于这些活动对学生的价值也是千变万化的,因为总有一个劳逸结合的合理时间安排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这就是它对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价值尺度。因此可以说,价值关系是对事物客观的“是与非”的判断,而评价则是在“是非”判断基础上对事物“好与坏”的主观判断,评价依赖于对价值的认识。因此,在对学生日常教育生活中的行为进行评价时,必须对其满足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价值关系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做到评价最大限度的客观性,让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