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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科研院改制问题的分析研究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df  |  页数:7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股有明显的区别。法人持股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渗透,形成企业与企业之间稳定的关系网。同时,法人股东持股还具有相互交叉、环形渗透的特点,从而形成较不密切的关系网,这种产权模式下,股东的影响力常常互相抵消,不同的大股东一般互有默契、互不干涉,这实际上有利于经营者全权独立经营决策机制的形成和强化。因此,日本企业中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很少。相应的,在日本现代公司中,董事会不是由股东代表、外部董事和经理构成,而几乎都是由企业内部领导者组成,并且几乎不受所有者的影响和约束。股东大会更是一种表面形式,经理提名侯选人很容易通过,此外,经理是董事会选出来的,而董事又是经理提名的,无异于经理自己选自己。这就保证了经营者权力的延续性、独立性。公司治理:就是确定现代公司的战备和运行机制,它决定了公司运营的目标和方向。公司治理的实质是公司出资者借助公司权力机关来统治和支配公司, 以实现公司目标并最终实现其自身目标的过程。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问题在国内外都是一个研究热点。不同的人,研究的立足点不同,对它的定义也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美国斯坦福大学钱颖一教授在他的《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改革》一文中提出的制度说:三是吴敬琏教授在他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一文中提出的:组织结构说;三是奥利费.哈特在他的《公司治理:理论屯启示》一文中提出的决策机构说。1999年5月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治理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和责任者的权利分配,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从理论上还可以划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前者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进行的治理,而后者则是通过公司外部竞争的市场体系来实现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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