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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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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业保险处处长、市就业服务局局长、Р市就业服务局境外就业服务部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Р Р 4、执法岗位职权分解: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处长负责Р具体组织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市就业服务局局长负Р责具体督促;市就业服务局出入境就业服务部主任负责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Р;出入境就业服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资料的初审(形式性审查),对受Р当前页码:9Рhttp://code.Р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决定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Р Р (二)工作流程(见图7)Р Р (三)执法责任(如有违法,按照下列条款追究责任)Р 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Р、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Р Р 2、《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Р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Р Р 3、按照本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制度追究责任。Р Р Ⅱ.行政监管(共41项)Р Р (一)就业管理类11项(含对失业登记的监管、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对Р境外就业中介的监管、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从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监管;对用Р人单位招用广告及空岗的监管、对举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的监管、对用人单位招Р用人员的监管、对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监管、对用人单位招Р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监管、对外国人在杭就业监管、对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Р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备案)Р Р 1、责任部门: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培训处、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动保障监Р察支队Р Р 2、责任部门职权分解:就业和失业保险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Р;培训处负责劳动预备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及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市Р就业服务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监察检查及对违Р法案件的处理。Р Р当前页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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