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或法学教学与研究,如果你们自己都不相信法治的力量,不持有对法治的信念,你们的工作还有什么意义?你们作为法律人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作为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应当把维护国家法治、匡扶人间正义,当做自己终身的使命。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与条件的国家建设法治,我们的确任重道远。在中国的国家管理与社会治理方式正在实现转型,但又有诸多障碍而显得步履艰难的情况下,尤其需要这种理想主义的指引。在实践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我们也许不可避免地要做一定的妥协,然而无论遇到什么挫折,我们都不能忽略自己的社会责任,不应当放弃对法治理想的追求,不应当放弃对社会正义与社会合理性的追求。在保持实务作风的同时,秉持82种理想主义的人生态度。同时,我也希望你们坚持理性主义的学术精神。这也是一种思想方式,如果运用于实际工作,就会形成合理的操作技术。这种理性主义,包括追求价值的合理性与技术的合理性。你们今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由于你们的出身,你们身上被打下了一个烙印,这个烙印就是研究。当你们遇到了问题,不应当像普通人那样浅尝辄止,而应当用一种理性的方法去研究事物的规律。即善于通过分析把握问题的实质,并在此基础上拿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可行的方案。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技术化的社会,习惯于而且善于研究事物的规律,也是今后你们在社会上立足和发展的基本方法。大学培养理性精神的最佳途径是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开展学术批判与思想交锋。在这方面,我们学校的学术论坛可以说是独树一帜地倡导了这种学术精神。国内的多少“学术权威”在这里受到无情的批评后,对此钦佩不已。因此我要说,培养这种建立在社会责任感基础上的理想主义以及在独立思考学术批评之中实现的理性精神,正是大学的意义之所在,也正是大学的精神之所在。我们的学校始终坚持培养研究生们的这种理想和精神。而且我认为我们的学生已经学到了许多,这是作为教育者能够感受到的一点宽慰。(闵征摘编)维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