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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保障食品供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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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财政、民政、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Р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政办〔〕165 号)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Р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跟踪督查价格补贴发放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适时Р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食品价格补贴标准。做好残疾人生活补助,切实保障残疾Р人基本生活。教育部门要做好贫困学生的扶助工作,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开展贫困学生资Р助活动,做好困难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配合做好医高专、仰大困难学生群体临时食品价格补贴落Р实工作,确保补贴机制覆盖到高等院校的困难学生群体。进一步落实高校学生食堂“零租赁”措施,从Р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Р加快建立高校大宗主副食品主渠道供应机制,做好医高专、仰恩大学食堂与“菜篮子”生产基地对接。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局、残联、Р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Р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经贸、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水、统计、交通、工商、国Р土资源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不定期召开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更有效的稳定食品Р价格措施。 (二)落实月度价格通报制度。发改部门要及时向区领导通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食品类Р价格指数、主要食品价格情况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抓Р好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反馈各方面信息,新闻媒体要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反映政府采取Р的各项保供应稳物价措施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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