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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西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15%、蒙中药按上年零差率销售药品总额的20%列入财政预算。由各区卫生局负责,结合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专项管理,并以绩效工资方式结算和补偿。Р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的政府补偿机制。为了保证基层药物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稳定的政府补偿机制。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学定编,人员工资纳入政府全额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定岗定薪、差额管理。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医疗机构及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基本建设经费及供暖、水电等事业发展费由地方财政预算支付;村卫生室按一村一室一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补贴,列入区财政预算。Р 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级药检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药品生产、流通、配送、使用质量规范,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用药安全。Р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绩效评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促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Р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一项触动卫生体制、运行机制、利益格局的深刻改革。各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改革与投入并重,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与协调配合,切实承担相关职责任务。强化对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监管,市、区均要成立由监察、纠风、审计部门组成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监督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全过程进行监督。Р (八)本方案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全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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