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基于此规定,A公司将土地投资扩股到B公司名下,应缴纳企业所得税。Р【(140-120) ÷(1+5%) ×52-(3.64+296.05 )】×25%=172.7(万元 )РA公司需缴纳税费合计:3.64+ 296.05 + 172.7 =472.39(万元)。РРР(2)B公司需缴纳税费Р ①契税的处理Р140×52 ÷(1+5%) ×3%=208(万元)Р ②印花税的处理Р按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Р 140×52×0.05%=3.64(万元)РB公司需缴纳税费合计: 208 +3.64=211.04(万元)Р第二种方案下,双方缴纳税费合计:472.39 +211.04=684.03(万元).РР但是,房地产企业B公司取得该土地的入账成本比第一方案的土地入账成本多52亩×(140-120) ÷(1+5%)=990.5(万元),考虑到加计扣除30%,第二种方案下的开发成本(土地成本加上加计扣除成本)比第一种方案下多990.5×(1+30%)=1020.2(万元)。B公司未来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少1020.2万元,按照最低一档税率30%计算,至少可以少缴纳土地增值税306.1万元( 1020.2 ×30%)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78.53万元[( 1020.2 -306.1 )×25%]。基于以上分析,选择第二种方案的综合税收成本为199.4万元(684.03- 306.1 - 178.53 )。Р3、分析结论Р 通过以上涉税成本分析,土地划转方案双方需缴纳的税费比投资方案节约税款为193.16万元( 199.4万元-6.24)。因此,签订第一种合同更节税。РРР Р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