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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则;公司不出资的,在比照一般股权投资类的分配规则下,强制跟投人员可选择不跟投.Р跟投管理Р公司相关部门按下述分工参与跟投管理工作:Р(一)业务部负责发布项目信息;Р(二)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跟投申报审查、初步确定跟投方案、签订相关文件、汇划跟投资金、办理分红和清算等财务管理工作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Р在投资交易前,业务部应将以下信息发往有资格跟投的人员:Р1、尽职调查报告及附件;Р2、投资建议书;Р3、投资协议文本(若有)。Р有资格跟投的人员应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之日前将跟投意向及跟投资金额申报至业务管理部。Р业务管理部应在投资交易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申报的跟投意向进行统计、汇总,并初定跟投方案,提交至总经理办公会决策。РР对申报的强制跟投资金比例未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业务管理部应提请总经理办公会予以关注。Р申报的强制跟投资金比例符合本办法要求前,公司不得进行投资。Р业务管理部应根据最终确定的跟投方案代表公司与跟投人员签订跟投协议.Р跟投协议应约定跟投资金的缴纳、返还的计量原则及具体金额、时间、方式.其中,跟投资金返还应遵循以下原则:Р1、跟投资金在项目退出或清算后方能返还;Р2、基金投资收益低于等于门槛收益的,跟投人员不享受超额收益分配;基金投资收益高于门槛收益,低于等于15%的,超额奖励比例为35%;基金投资收益高于15%,低于等于20%的,超额奖励比例为40%;基金投资收益高于20%,低于等于25%的,超额奖励比例为45%;基金投资收益高于25%的,超额奖励比例为50%.Р3、返还金额的计算方法:Р返还金额=跟投金额×门槛收益率(低于门槛收益的按实际收益率计算)+跟投份额×公司收益×超额奖励比例Р4、返还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РР附则Р本办法由公司业务管理部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Р本办法施行后,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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