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46年11月,蒋介石非法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主要特点:人民无权,独夫集权。政权体制不伦不类。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又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名,行保护封建剥削、加强官僚垄断经济之实。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机关。司法制度:狭义的司法制度,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是指审判制度,在我国则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司法机关是指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而司法组织,则应包括律师组织、公证组织等。相应地,司法制度除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外,还应包括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等。司法的原则?1.司法统一原则。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在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4.保障人权原则。?5.接受监督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年均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的审议和监督。第三节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一、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在我国,司法公开主要是指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