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院依法应当随案移送。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审查时间(申请)1、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法院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及相关线索材料复制件交检院,法院经审查,有疑问的,应当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检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说明合法性。2、庭审期间发现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有疑问的,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最迟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审查。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依申请、依职权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提供线索或材料→法院进行审查法院先行实质性调查→庭前会议了解情况不存疑的→1、宣读、出示证据(质证)2、结合其他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存疑的→检院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能证明合法→1、宣读、出示证据(质证)2、结合其他证据作为定案依据不能证明合法→排除检院证明合法性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证据收集合法的1、检院可以提请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经法院通知应当出庭(依检院申请进行通知)2、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经法院通知应当出庭(法院依职权通知)3、有关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自行要求说明)法庭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可以由公诉人通过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提请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公诉人提交的取证过程合法的说明材料1、应当经有关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签名不得作为证据作用。(必须签名)2、该签名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二审中排除非法证据应当对证据的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1、一审法院对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而未审查且以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的2、检院、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服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提出抗诉、上诉的。3、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的相关线索或材料,申请二审法院排除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