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处理好独立审判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确保公正司法和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基本也是最强烈的要求,也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目标。为此,我院继续认真贯彻《**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的决议,把人大对我院有关违法违纪事件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保证监督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加强对违法违纪事件的调查力度,发现有线索有迹象的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且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罚,以儆效尤。对检察院抗诉和监督中发现的错案和质量低劣案件,严格适用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违法违纪影响案件程序和实体公正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并做好汇报工作,及时向人大反馈处理情况,听取人大意见。三、开阔思路,拓宽渠道。接受人大监督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开辟新途径,尽可能地为人大行使监督权提供便利。在这方面,我院下步将采取二条措施,一是通过向全区人民发征求意见信,并在大院内设意见箱,方便人民代表向我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院对症下药,进一步改进工作;二是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旁听重要案件的庭审,以将案件审理过程直接置于人民代表的监督之下,接受代表意见,确保司法。四、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要尽快将我院接受法律监督的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全院干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在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上,要认真总结新形势下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几种有效方式,以进一步规范运作;在接受监督的操作程序上,尤其要对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中的违法事件监督加以慎重操作,既要确保监督权的实现,又要遵循人大监督不代行审判权、不直接办案的原则;在接受监督的目标管理上,要将自觉接受人大和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确保监督效果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