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РР1、由于现行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诉讼监督的范围和程序规定得不具体、不完善、不科学,检察机关缺乏了解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的机制和渠道,监督对象的义务不明确,现有的监督手段软弱,监督的效力缺乏法律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诉讼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检察机关在履行诉讼监督工作职责时,需调阅有关机关执法办案的卷宗和其他材料,相关机关不予配合时,怎样解决等等,需要通过立法予以明确规定。Р2、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业务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Р 3、执法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下步工作中,我们决心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从监督违反诉讼程序问题入手,以惩治司法腐败为重点,以促进司法文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