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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强的业务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边远山区支行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四)?管理人员金融从业年限原则上在5年及以上,优秀业务骨干相关专业从业年限原则上在3年及以上;(五)?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六)?经相应的能力测试、考核合格;(七)?身体健康,体检合格;(A)符合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特殊需调入的系统外员工,经总行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调动条件。第十九条系统外员工调入支行的审批程序:(一)系统外员工向拟调入支行的人力资源部提交调动申请、个人简历及相关资历证明材料;(二)调入支行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调入员工进行资格初审、考察,符合调入条件的,填写《XX银行系统外员工调入审批表》(附件2),并将上述资料报总行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三)?总行人力资源部复审通过后报分管人事的行领导审批;(四)?分管人事的行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总行人力资源部下达增人指标,调入支行组织体检,并办理相关调入手续。第二十条系统外员工调入总行或调入支行担任行级管理人员的,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或考察及体检,报总行分管人事的行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入手续。第二节系统内员工调出第二十一条总行一般工作人员申请调出系统的,填写《XX银行员工调出审批表》(附件3),交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分管人事的行领导审批同意,经内部审计无问题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支行员工(不含支行行级干部)申请调出系统的,填写《XX银行员工调出审批表》,交支行人力资源部初审,报支行行长审批同意,经内部审计无问题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并将调出相关资料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三条支行行级干部和总行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系统的,报总行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同意,并经内部审计无问题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能办理调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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