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力,甚至将经济责任向下属单位转嫁,逃避责任追究。笔者审计实践工作中发现,目前乡镇普遍存在下属企事业单位多的现状,从近年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来看,少者7、8家,多者10多家,经常是乡镇财政所“大账”清清白白,下属单位“小账”浑浑浊浊。如个别乡镇本级经费有限,部分固定资产采购均通过下属企业等资金充实的单位出面购买用于本级使用,或者以项目资金形式拨付下属单位用于列支本级经费。这样一来既节省了本级行政经费也能一定程度规避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经济责任及经费下沉问题。时候因人力和时限原因,我们未实行全面审计容易漏看哪个单位,或对某项专项资金未进行延伸审计,有可能不能客观正确的反映乡镇领导干部的定责问题。(四)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制约了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随着近几年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审计内容也错综复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是典型的综合性审计。审计内容不仅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而且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分管或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情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但是县区的审计人员往往专业知识结构较单一,会计、审计人才多,而其他方面的人才紧缺。主要原因一是一线审计人员少,但是审计任务繁重,难以向省市审计局一样分工明确进行审计。虽然县局按照编委要求设置了多个科室,但实际过程中都是根据项目数量打乱科室人员统筹安排。比如我局近几年一线审计人员维持在8-9人左右,但是一年的审计项目必须在30个以上,还不包括一些省市直接组织由县局抽调一定数量的审计人员参与的项目,审计人员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去学习其他专项审计知识。如今年的债务审计本县局就抽调了6人和土地出让金审计抽调了5人,但是每年本局30只左右项目的硬性任务还要完成,因此出现县区审计人员“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