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3.提交成果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9日。4.应用考核(1)学校审核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7日。(2)互学互评2019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21日。(3)专家认证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9日。三、考核测评办法(一)线上考评总计50分,负责人:魏虹静1.观看课程252.校本活动103.提交成果15(二)实践测评总计50分,负责人:宋艳波、刘倩楠1.互学互评102.成果认证303.校本实践10(三)实践测评具体要示1.提交一份在信息技术能力支持下创作的教育教学成果一份。要求:必须原创。2.参与在信息技术能力支持下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1次,并获奖。例如:a学校“创优活动”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大赛b学校微课制作竞赛活动c参与学区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教学观摩活动d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e参与学科基于核心素养下,提升课堂教学能力的网络研修活动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管理。1.对教师信息化发展进行精细化管理。按工作性质分学科、分学段、分部门管理,确保人人有领导负责,处处有团队指导。2.对教师信息化能力水平提升工作进行测评。分不合格、合格、优秀、卓越几个等次,奖励信息化技术水平能力提升幅度比较大的卓越教师。明确主体责任。教师首先要进地自我诊断,认清现有信息技术水平,明确达到什么样的信息技术标准,参照能力维度,对照微能力测评规范选择个人研修的关键能力点,完成线上线下学习。建立应用机制。1.学校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成为评优选先的依据。2.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将成为参加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教学竞赛活动的入门条件。(四)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支持教师参与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的各种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保障培训经费的使用。购买书籍,保障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理论层面的提升。